高义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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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晚,A股上市公司林州重机(维权)(002535)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随着立案调查的落地,针对林州重机本次涉嫌信披违规的投资者索赔征集已正式开启。 此次被证监会立案并非毫无端倪。就在不久前的5月8日,林州重机刚刚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直指公司业绩预告“变脸”问题。 监管函显示该公司业绩由盈转亏,2026年1月30日,公司预告2025年净利润为盈利850万元至1200万元。 但到年报披露之际,公司于4月28日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突然将净利润大幅向下修正为亏损4500万元至4900万元。 最终年报显示,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4744.07万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149.76%。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深交所指出,这种盈亏性质的重大变化且未能及时准确预告,已违反了相关上市规则。 此外,公司在披露年报同日,还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5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了大幅调减,财务数据失真。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多次被监管“点名”。 2019年,林州重机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因此引发的投资者索赔获得胜诉判决并获赔。 随后在2020年8月,针对其2017年年报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24万元的违法行为,证监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 紧接着,2022年,林州重机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20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在未经过决策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郭现生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这些历史“旧账”表明,该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控合规方面存在长期顽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刘鹏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6年5月2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5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登记维权。(林州重机维权入口) 对于投资者而言,面对一家多次违规的公司,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挽回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或许是当下最理性的选择。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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