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度

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5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63.8万元。 同时,吉某林,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人民币2.8万元;张某柱,时任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因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范某春,时任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康巴什支行副行长(委派主管),因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田某强,时任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科技部,蓉经理,因未上报网络安全事件,被罚款人民币0.6万元。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新闻结尾6度的相关文章
芝华仕荣膺亚洲品牌500强
中国建筑“建证”雄安新区5周年发展纪实
让chatGPT讲故事学英语
《权力优势》新书对谈会在京举行
香港收紧机组人员检疫 特首预告进口食品面临涨价
以色列军方称缴获6000多万份哈马斯文件
华北工控:基于FT-2000/D2000系列处理器的...
未来已来:9个数据看2023年
朱诺号拍摄木卫一
勇于创新,让文明薪火代代相传
甘肃省白龙江林区首次捕捉到金猫活动画面
【境内疫情观察】陕西新增151例本土病例(12月28日)
明年生效!USB-C将成为欧盟电子设备的通用标准
铁路明年一季度调图 广铁增加广州白云站等运力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