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第三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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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5月27日讯(记者 邹俊涛) 财联社记者从香港地区银行和其部分客户获悉,自昨日(5月26日)起,在香港地区银行渠道线下开立投资账户对客户提供的文件有了新的要求,需要签署资金合法来源的声明。 “开户流程进行到一半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叫停,需签署新增文件并重启申请流程。”某昨日在香港某中资银行线下开户的投资者告诉财联社记者。 据悉,新增签署文件为《跨境披露声明(申请投资开户业务适用)》。有香港外资银行人士向财联社记者确认,前述新增签署相关声明情况确实存在,系按当地监管要求做的调整。 根据几个客户展示的文件显示,新增签署跨境披露声明主要内容为,开立投资账户本人须确认“所有用以支持投资活动以及相关结算的资金均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并且要求中国内地居民留意,投资账户服务只适用于身在香港的投资者(例如在港生活或工作)且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文件还显示,为配合香港地区的相关监管要求,该行可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未能提供,则有可能拒绝提供相关服务,已开通服务亦有可能被终止。 “(前述调整)因应监管部门最新通函要求,2026年5月23日至25日开立投资账户的内地投资者(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居民身份证及/或护照作为身分证明文件的个人投资者),需要补签新版跨境声明。”前述中资银行官方客服亦向财联社记者确认。 针对存量客户以及新开客户的文件签署流程,该中资银行的客服人员表示,开户者可以亲临任何分行补签,或透过电邮回复确认。完成补签相关手续后,系统会于1日内恢复交易功能。未完成补签前,投资交易功能将被暂停。账户不会被取消,现有持仓及资产不受影响,只是暂时无法进行新的买入交易。 针对上述情况,财联社记者联系多家在港外资银行及前述中资银行进行官方采访,但至发稿时未能获得正式回应。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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